入会办法
协会入会条件与权力义务
一、 入会条件:
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须 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市从事移民及出入境服务业务,具有一定的 经营服务规模、稳定的经营服务渠道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的企 事业单位;
(四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五)境外项目方机构申请入会需经本会会员单位推荐, 在本市有实体办公场所,且信誉良好。
二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免费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文体类集体活动;
(三)优先享有本协会各项服务。
会员享有的部分服务 1.项目合作: 协会在各地开展的各项活动优先使用协 会成员的资源;
2.网站链接: 协会会员网站与协会核心网站首页链接。
3.形象推广: 诚信会员单位的详细资料将在协会网站 相关栏目进行展示。
4.信息资讯:项目方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协会网络平台发 布广告、推广企业产品、项目服务等各类信息。
5.学习交流:可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、研讨、 交流等活动。
6.展览展示: 参加协会组织召开的峰会,享有展示、 展位的优惠。
7.维权服务: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、必要时提供 相应的法律帮助。
(四)享有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和提议、建议权;
(五)退会自由。
三、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(二)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: 普通会员 5000 元/年,项目方会员 10000 元/年;
(四)遵守本协会的行业规范、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五)遵守执业行为规范,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;
(六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